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系部:
为确保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本学期2020、2021级老生9月1日正式上课,2022级新生9月5日正式上课。教学周起止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1月15日,共20周。
二、教学相关资料
1.教师新学期教学资料包括课表、授课计划(一式两份)、课程标准、教学日志、听课记录、教案、业务档案及考试相关资料等。
2.课表、授课计划、教学日志、教学进程表等通用教学资料,以系部为单位,于8月28日下午统一到教务处领取。
三、教材
1.教师可凭任课课表,自行到教材室领取相应教学用书。
2.学生领取教材,按《关于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办理。
四、要求
1.所有理论课程、实验(实践)课程、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要依照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组织教学活动。
2.授课教师要遵守并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上课时要加强对学生考勤,若发现异常,第一时间向学生所在系部报告。
3. 8月27日,本学期课表在智慧校园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调整结束,8月28日起,所有教师不得申请变更课程、课表,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调整的,需个人申请、经系部、教务处、教学副校长审批。
4.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部分中高风险地区学生不能按时返校,学生所在系部要在开学前一周做好相关学生的统计工作,教务处将根据实际需求,积极协调,及时调整授课安排。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“安徽工程技术学校网络教学平台”、QQ、微信课程群等网络手段,上传课程教学内容和电子课件等资源,开展线上教学,指导学生自学,关注学生反馈问题,为学生及时答疑。
五、补缓考及重修工作安排
1.期初补(缓)考暂安排在9月第二周、第三周周末,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2.有重修课程的专科学生,需个人填写《宿州学院本科生重修课程跟班上课登记表》,并及时联系任课教师,参加课程学习;系部于9月8日前汇总相关材料,送教务处备案。
六、学业警告工作
各系部组织专科学生按照《宿州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警示办法》具体要求,开展学业警告工作;组织中专学生按照《安徽工程技术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结合上学期考试成绩,召开“学风建设”专题班会,汇总相关材料,报教务处。
七、教学保障工作
1.请总务处、学生处、各系部协助做好开学工作,要保证在8月30日前将教室的门打开,做好教室桌椅维护、照明、粉笔等开学准备工作并做好全面消毒、开窗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。
2.教务处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,确保上课设备正常运行。
3.各系部做好计算机、实验设备等的检查维修工作,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,确保理论课、上机课、实验课程能够正常进行。
八、教学巡查与听课工作
1.各系部成立教学工作检查小组,做好开学初教学工作自查。检查仪器设备等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到位,教学秩序是否良好,记录学生出勤、教师到岗和教室冲突等情况,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反映。
2.校领导、教务(教学督导)处、各系部应在开学第一周内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抽查性听课,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。填写《安徽工程技术学校教学检查督查记录本》,并及时向各系部反馈。
九、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
1.各系部对照课程表认真核对本学期征订的教材,如有漏订、重订、少订等情况,请于第一周内填写教材补订单或问题解决方案送至教务处。
2.原则上教师第一周不得调停课,却因不可抗拒原因需调课的,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调课手续,各系部要严格审核。调课未办理调课手续,一律按私自调课处理,构成教学事故的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3.加强外聘教师与校内教师同质管理,严格准入制度,严守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学规范。凡承担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外聘教师,需遵守安徽工程技术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,确保教学质量。
4.若因法定假期而未完成的教学任务,教师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自行安排补课,补课按照申请流程,填写补课申请表,系部审批,教务处备案。
请各部门、各系部高度重视,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,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教务处
2022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