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校属各科室:
为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,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,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,经学校研究决定,调整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郝新民
副组长:辛 建
成员:张芳、唐峰、周虎、李跃武、曹祥明、陈莉、彭显川、马敬累、教师及学生代表若干
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,负责学生资助具体工作:
主 任:周 虎(兼职)
副主任:倪俊巍(专职)
成 员:黄欣丽、吴群辉、张懿、韩庆玮、周丽娟、马科
二、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
(一)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生资助总负责人;副组长为学生资助直接负责人。
1、全面贯彻国家、省和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科学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章、制度,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,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。
2、研究制定学校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,统筹规划学生资助工作,最终审定各类学生资助名单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3、研究决定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事项,审核、批准重要资助项目;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。
4、领导协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班级做好学生资助工作,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。
(二)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职责
责任单位: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
工作职责: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学生资助具体责任人。
1、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,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,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。
2、负责学校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,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,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,负责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。
3、按照国家、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,负责统一管理、协调全校的特殊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,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,做好上述各项工作。
4、充分利用网络、广播、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、励志教育、感恩教育,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。
5、做好银行卡和资助款发放的相关工作。
6、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。
(三)学籍工作职责
责任单位:招生就业科、学生科
工作职责:招生就业科科长、学生科科长为学生学籍工作具体责任人。
招生就业科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及时录入和申报;学生科负责学生学籍审核,并按要求做好学生学籍查重、异动和毕业处理等。
(四)资金管理和审计职责
责任单位:财务科
工作职责:财务科科长为资助资金管理和审计具体责任人。
负责办理资助卡、资助资金管理和审计等工作。
(五)学生资助督查职责
责任单位:校纪委
工作职责:校纪委副书记为学生资助督查工作具体责任人。
负责受理举报投诉,定期或随机抽查、走访慰问困难学生家庭等工作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(六)具体实施职责
责任单位:校属各班级
工作职责:班主任为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具体实施责任人
负责按照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要求,准确及时完成各类佐证材料、信息数据的填报工作、组建班级评议小组、及时上报班级学生资助对象初评结果、及时上报退学、休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等。
特此通知
安徽工程技术学校
二○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